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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患者就诊须知

浏览次数: 发表日期:2016-04-06

  实名制 持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办卡、挂号,个人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,使用虚假姓名,后果自负。

  初 诊 初次就诊患者:北京医保卡患者持卡直接挂号;无医保卡者请持有效身份证明在填表处填写《信息登记表》,到办卡处办理本院就诊卡,方可挂号。

  复 诊 患者再次就诊,请持就诊卡或医保卡直接到挂号窗口挂号,请不要重复办卡。

  查 号 就诊卡丢失或忘带,请先到填表处填写《信息登记表》,到办卡处办查号,再到窗口挂号。

  医保患者 可直接持卡到窗口挂号;儿童体检不能使用医保卡,请先办理自费就诊卡再到窗口挂号;持医保临时卡患者,请先到办卡处办理就诊卡与医保信息关联手续,方可挂号。

  挂号时间:0:10-16:00;就诊时间:8:00-16:00

  ★(请按挂号条所提示的时间段就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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